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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教育與精神健康》

黃思琪

近年,學童的精神健康問題備受關注,不論是教育局,還是坊間的機構和團體亦打着推廣精神健康的名號推出不同活動,以識別及支援有需要的學生。而作為教育最前線的我們,如何在學校,甚至在日常的教學中滲透相關的元素,亦是值得我們深思的一環。


記得筆者在疫情上網課的期間加入了「什麼是藝術?」這個課題,當中與學生探討了過程與結果的關係,亦簡單介紹了藝術的三個層面——精神層面、個人層面和結果層面,它們分別解釋了藝術在不同的時期當中的定義和作用,既可以用作宣揚宗教、教化人們,又可以是創作者用作抒發個人情感的媒介,亦可以只是客觀地強調藝術品的存在。相信在不同的階段、身份和情境下,人們對於藝術的定義都會有不同的詮釋。作為教師,筆者希望藝術的意義不只是停留於學生為了分數而提交的作品,而是創作過程中如何透過作品表現自我感受,藉藝術抒發自己的情緒。


有初中的學生曾經與筆者分享過他的作品,內容是講述無論世界有怎樣的紛爭、混亂和不安,他只想靜靜地躲在自己的小天地中創作,亦有學生說過畫畫可以讓他在學業和社交煩惱中抽離,更有高中的學生希望透過自己的校本評核作品,以他過往十多年來每天看到的景象,向大家展示強迫症患者眼中的世界。這些例子充分反映出藝術的力量,若教師能夠在平日的課堂中能夠潛移默化,讓學生認識並學會借助非語言的方式表達內心的感受,以渲泄他們的壓力和日常中的不快,某程度上可以幫助他們調節情緒,同時教師亦能識別到需要進一步作出支援的學生。


望同工們在教學上除了着重知識、技能和態度外,亦可以利用視藝科的特性更加以人為本地安排課堂內容,例如:在自畫像的課題上讓學生以顏色和圖像去表達自己當下的情緒和感受、讓學生將生活中的小確幸繪畫成插畫等。藝術雖無既定的表現形式,但卻離不開生活,而生活上的壓迫,又可從藝術創作中得到喘息。


作者為香港美術教育協會執委會成員、慕光英文書院視覺藝術科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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